宽限期是指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分期到期没有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没来得及缴费就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对此负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应扣除当期应缴纳的保险费。规定宽限期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的拖欠保险费提供一些保护,此外也给经济陷入困境的保单所有人提供一个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
保单中的5个关键期
含义天数
空白期交纳保费的时刻,并非就是合同生效的时刻至少1天
责任期合同生效后,并非意味着理赔随即生效1-2天
观察期健康险保单的特殊性所在60天
犹豫期这段时间内可以无条件退保10天
宽限期如果忘记了按时交纳保费,这段时间内还可以弥补60天
投保人尤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看保险合同中有无犹豫期的约定,如果有则可放心购买,尽量充分利用“犹豫期”的相关规定条款;
2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尤其是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3万一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并且请注意时间期限。
总结
以上的几个关键期,有的是在任何一个人身保险中都存在的,比如空白期、责任期;有的是在特定的人身保险中存在,比如观察期、犹豫期;有的则是在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比如宽限期。观察期、犹豫期一般是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产生,宽限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根据《保险法》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宽限期给予未及时续保的投保人以特殊保护,但这种保护也是有限的,投保人不能对人身保险合同一签了之,应对人身保险合同的续费问题加以足够重视。这些关键期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享受权利、承担责任上的分水岭,投保人稍有偏差就可能得不偿失,失去投保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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