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看来,女性选择自立才是正确的道路。有不错工作的王小姐认为新婚姻法的出台对自己毫无影响;正在寻求结婚对象的苏苏也更坚定了找个潜力股,共同奋斗的择偶观;即将踏入社会的女大学生也认为自己要在社会中有一席之地了。她们都选择了走向社会,与男人平分天下,是否代表着新时代女性更加具有自立性,是否又一轮妇女解放的大潮即将拉开帷幕?
已婚女性的处境
中国民政部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共有一百七十多万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2010年数据也在增加。从绝对离婚对数的数据可以看到,中国的离婚率正在呈加速攀升的态势。
新婚姻法出台后,未婚女性的择偶观或将改变,社会定位也倾向独立。对于新司解已婚女性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结婚二十年之久的李小姐认为:“开始没怎么关注新司解,后来听在一起打麻将的姐妹聊起,才开始关注。当时确实吓了一跳,想着自己为老公和孩子耗费了最美好的年华,每天的家务事也很辛苦。我没有收入,房子是老公一手买的,万一将来婚姻出现问题,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过我和老公关系很好,应该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为了保险我以后要加倍地对他好呀!”
孙小姐有一份微薄的收入,当时出来工作主要是怕在家太无聊了。老公收入颇丰,其实本不需要她工作的。看到新司解后,她表示:“其实在内心里我很庆幸当初选择出来工作,既不会无聊又能够养活自己。”
“我觉得新司解对我没什么影响,对我家庭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杨小姐是一位外企白领,月收入过万。老公是一位工程师,收入也不错。她向记者这样表述。
有危机意识的还是全职太太们,由此,我们采访了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的朱金辉律师。由他向我们解释新司解的热议点,也请他给在家庭中处于劣势的女性们支招。朱律师向记者表述:“新司解一公布,一些房产分割的条款触动了人的神经,也引发了争议。有观点认为,这些条款打击了骗婚,打击了“傍大款”、“傍富二代”的现象,让婚姻还原为“爱情”的本真,是合乎法理的,从总体上来说,它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尊重和保护个人财产,与国际接轨,明确了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式,相对于以前的一些条款,是一种明显进步。
“新司解加大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力度,法律的修改和解释首先体现的是公平、合理,在此基础上照顾弱者利益,新司解也体现了这一原则。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按房屋增值和付款比例,由产权人付给另一方补偿,也就是如果女方婚后没有收入,也没有支付还贷款项,离婚时同样可以得到相应份额的房产补偿款。而绝不是一部分人所称的新司解出台后,已婚女性最受伤害。
“新司解澄清了很多人误认为婚前男方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双方还贷的房产,如果婚后女方做为家庭妇女没有参与还贷,那么离婚时房产与女方无关。这样理解是不对的,婚后任何一方无论男女是在家还是在工作,除有约定外,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通俗地说,在离婚的时候,除开男方支付的首付归属男方外,女方可以分得婚后还贷的一半并还获得该部分比例的升值,即在房屋所有权判给男方的同时,未付完的贷款也将成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其亮点在于,此次规定明确提出了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婚后共同参与还贷,家庭主妇一样可以享有按比例的升值部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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