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用好宽限期获赔付
今年29岁的阿鸿2009年8月投保了中意年年安康保障计划,保额5万元,附加15万元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3000多元。2010年1月他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建议他在2010年10月交费宽限期满的前3天再去办理退保,届时退的钱金额相同,但可多保障9个多月的时间。
当时阿鸿觉得很有道理,就没有办理退保。2010年5月,他出现左下腹痛、便血症状,经医院病理活检确诊为“结肠癌”,中意人寿向其赔付了20万元,这时阿鸿才感叹好在自己没有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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