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孙小姐已经30岁,建议保险以储蓄分红型为主、消费型为辅的保险计划组合来解决自己中长期的保险和养老规划,而非消费型为主的保险模式。这样,随着时间的积累,既解决了自己长期保险保障的需求,又可以使自己的保障逐年增加,不会遇到保险费逐年增长和曾因发生过医疗报销理赔,而使保险公司拒保或加费或者责任免除等一系列问题,导致自己在最需要保险的年龄反而失去保险保障。在责任和压力较强的时期,可以通过附加消费型的健康险增加保障额度,而保费增加不多,在责任逐渐下降时,降低消费型保险额度或只保留储蓄型保险。长期下来,也增加了一笔理财收入,并且自己的本金也不会损失。
孙小姐每年保障如下:
1。重大疾病保障:观察期90天后罹患35种中的一种或多种,最低赔偿30万元。
2。意外全残保障:最低赔偿60万元,交通工具最高赔偿100万元。
3。原位癌额外赔偿:4万元。
4。身故保障:最低20万元,意外伤害身故最高赔偿80万元。
5。意外门急诊医疗:因意外原因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报销每年1000元(可根据情况自定).
6。综合住院医疗:因意外或者疾病导致的住院医疗每次报销8000元,报销比例90%,一年中住院不限次数;只要发生住院每日补贴150元。住院前后30天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实报实销。观察期30天,无免赔额和免赔日,5年保障续保,并递增5%的保额。
7。退休金:55周岁开始,每月固定领取1000元,每年固定领取1.2万元,连续不间断领20年,享受退休后更高品质的养老生活。75周岁,共领取24万元,同时公司奖励贺寿金208880元(按中档利息计算)。如期间身故,养老金可由第一受益人接着按月领取,享受同样的养老待遇,如期间身故,由第二受益人领取身故金。
8。满期金:80周岁,还可领取健康贺寿金415493元,恭贺您的健康长寿。
9。豁免保险费功能:如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则豁免以上所有主险与附加险保费,所有保障内容完全不受影响。
意外险为人生护航
根据孙小姐的需要及年龄情况,建议投保:
1。意外综合保险,包括:意外身故保险、残疾保险和烧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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