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附加的女性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也存在同样的“观察等待期”问题。比如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险”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0个月以后才开始对怀孕期疾病进行保障,这样,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再去买这个附加保险,已然是毫无意义的。最好能在怀孕前10个月买这个保险,就不会浪费了。
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
可以考虑专门的母婴保险
那么,怀孕前没考虑到,怀孕后又想买可以保障妊娠期和新生儿保险的家庭还有解决的办法吗?
市场上已经有了这样的途径和产品,就是一些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唉宝而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这些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赔付。
“成年女性普遍都要经历生育这一过程,现在环境污染、电子产品辐射又那么严重,药物的副作用也比较厉害,女性工作压力也很大,所以怀孕期间的风险还是应该重点防范的。”沪上某中资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而且,现在新生儿的死亡率非常之低,但发病率却不低,所以保险公司在设计孕妇保险时,一般都把新生儿作为附带被保险人计算在内,连带保险的。”该业内人士还跟记者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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