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中的“意外”有严格规定
事实上,保险中的“意外”与我
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意外是有区别的。我们平时认为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带有比较强的主观性。但意外险的理赔定义相当明确而且严格,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磕磕碰碰的小意外,也会有人遇到身故、伤残的大意外。而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也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消费者一般买的都是一百多元的比如交通综合意外险。这类意外险一般保障大意外,身故会赔付。没有造成残疾的骨折,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根据国内通用的意外险合同条款,因意外致残可根据伤残情况获赔,其中“四肢关节技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形被视为“全残”,可获得100%的最高赔付。而依照当时刘翔退赛的说法,刘翔的脚伤可能是长年累月训练积累下的症疾,并非突发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这也是为何意外险很难赔付的原因了。
意外险别忘附加医疗险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消费者经常感到疑惑的,那就是虽然投保了意外险,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却无法报销。
就像张先生,他开车回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右脚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张先生想起去年他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
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张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张先生很奇怪:为什么医疗费不能赔,这不也是意外造成的吗?
其实,单纯投保了意外险,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是无法报销的。就像遇上被猫猫狗狗咬了的小意外,这样的话需要去打疫苗,如果希望保险公司做出这样的赔偿,就需要购买更全面的意外险,比如意外伤害医药补偿,意外医疗险、手术费用补偿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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