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康至尊版保险组合计划
产品简介:35种重大疾病全面保障,为您的家庭保驾护航。即刻拨打4008-777-777中国人寿电销专线,幸福生活,从鸿康至尊开始!
保险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投保实例
王先生,30周岁,选择月交保费720元,20年交,基本保险金额20.7992万元,保险期限为至80周岁,保险利益如下:
身故保障
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按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之和×105%给付;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
1.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之和×120%;
2.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满期保障
给付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之和×120%,即20.736万元。
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即20.7992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重大疾病确诊日在交费期间内,豁免确诊日以后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后期保费,视同已交。
产品特色
保障期长
交费10或20年,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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