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由于现今环境的下降,人们对自身的健康更是特别上心,从而催生了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健康保险是几款基础险种中的一种,是一种给付型的险种,很受消费者的青睐。同时健康险富含有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但是在购买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会重视健康险的条款。其实面对繁冗复杂的保险条款,大家都没有耐心一字一句的斟酌。保险专家表示,健康险中有几条重点条款是一定要注意的。
健康保险是指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一般包括四种类型: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无论年岁几何,我们都不应忽略健康问题所带来的额外支出给家庭可能造成的影响。投保健康保险,可减少不幸罹患疾病住院或无法工作时的经济损失。
注意一、比例给付条款。
比例给付条款也称为共保条款。比例给付条款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为20%-30%,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
注意二、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也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
注意三、等待期条款。
等待期条款即观察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基本上都设定了这项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般情况下,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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