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病情严重的理由,医生认为需要护理时的护理人员费用。
3.以医生指示接受按摩.针灸等的治疗,骨折及扭伤时接受接骨院的治疗。
4.做整形矫正等的费用。
5.不能接受正常渠道所共给的营养而输血的血费。
6.重病人的入院.转院等的移送费。
高额医疗费的补助
同一个人在同一家医院支付医疗费的月负担额,如果超过一定金额时(比如在东京都是63,600日元,1999年度/没有支付住民税的家庭是35,400元圆),申请的话,可以享受叫作高额医疗费补助的制度,即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可以退回来。不过,门诊治疗时的诊疗费,差额床费在对象之外。关于申请方法,请向地方政府的国民健康保险课询问。
分娩.死亡时
加入者分娩时,作为分娩补助金一次性支给42万日元。如果怀孕4个月以上(85天)的话,就算流产.死产,根据医生证明也支给同样的金额。在加入者死亡时,举行丧礼的人,可以获得5~7万日元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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