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宝可享受到的各项保险利益如下:
身故、全残给付
1、18周岁前:若金宝宝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幸身故或全残,可获得已缴保险费总额作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18周岁后:若金宝宝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幸身故或全残,可获得以下两项的较高者作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1倍基本保额+已缴保险费总额
(2)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注:若金宝宝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项为限。
生存给付
1、60周岁前:金宝宝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每第二个保单周年日可获得基本保额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
2、60周岁后:金宝宝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每个保单周年日(不含满日期)可获得基本保额的6%作为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一)直接给付;
(二)累积生息:生存保险金保留在本公司,按照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计息。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在投保时默认设置为累积生息。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书面申请变更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满期给付
若金宝宝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已缴保险费总额的1.1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现金分红
从金先生为金宝宝购买保险起,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派发年度红利,并根据金先生投保时的选择,每年领取现金或在本公司累积生息或用于抵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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