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保险金额#保障范围
意外身故/残疾#5万/10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或残疾,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疾病身故#5万#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意外住院(含救援垫付)#6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同时提供住院垫付、协助安排急救车辆、推荐就近医院、院前医疗急救指导等服务。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010——59104911,4006506119(此线限于垫付服务使用)。
意外门诊#0.5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门诊的,本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意外门诊医疗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要入院治疗,本公司按保单载明的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次事故给付以5天为限,累计给付天数为30天。
少儿重大疾病(可选)#5万#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30天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平安商业医疗保险种类3:守护天使E款保险卡
产品特色:专门为女性定做,除了提供女性日常生活的意外伤害保障,还附加保障女性妇科癌症,是女性的最佳保险选择。
适用人群:18-40周岁的女性
保险期限:1年
保障项目#保险金额#保障内容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8万元#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的,我们将按条款赔付保险金;意外医疗#1万元#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乳腺癌保险#2万元#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30日后初次患“乳腺癌”(原位癌除外),我们将赔付乳腺癌保险金;其他妇科癌症保险#1万元#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30日后初次患乳腺癌之外的“原发性妇科癌”(原位癌除外),我们将赔付其他妇科癌症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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