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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意外险专家建议两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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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活中,意外风险无处不在,如何有效地规避意外风险呢?市区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市民投保意外险,以规避身边的意外风险。

  今年5月,缪先生被人发现昏迷,半小时后送医院不治身亡。保险公司在10日内向他的受益人给付25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建议二:投保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的附加险

  附加定期寿险、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可增加猝死的保障额度。

  案例:李先生,1975年出生,教师。2010年2月投保年年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年年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附加定期寿险保额20万元,附加永康重大疾病保险10万元(含身故保险责任),20年交、年交保费7479元。今年4月,李先生突发脑出血身故。保险公司在15日内向他的受益人给付4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专家指出,猝死是否赔偿的关键点有二:一是保险条款约定;二是是否找到猝死诱因。如保险条款对猝死有约定,按照保险条款相关约定执行。关于猝死诱因,如确定为外来因素的,意外保险可以赔付。

  参照保险中意外的定义,不难看出上述诱因有的是外来的因素,如外界温度、疫苗、药物、医源性等,因此,不能仅凭猝死一个诊断得出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应追查其猝死的诱因,这主要靠病理诊断、尸体解剖及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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