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我母亲死活不同意出去医治的,她怕给我们儿女欠债,后来我们告诉她现在新农合补偿80%了,我们自己花不了多少钱,她才同意到重庆大坪医院去医治的”。
铜仁市印江县参合户田先生说,母亲患病在重庆治疗花了14万多,后来补偿了11万多。
与田家相比,毕节的陈文才遭遇的悲剧在9月份引起全国的关注。
陈文才50多岁,今年5月,刚满一岁的孙儿陈显阳被樱桃核卡住气管,但因堵塞时间太长,造成脑部缺氧被送进重症监护室。花光4万多元后,陈显阳的父亲拿着菜刀和扳手去抢银行……
毕节市合医办负责人表示,小显文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如果需要,还可以申请医疗费用预付。但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为新农合参合户,由于外出打工两年没有交费,小显文一家已经脱保,最终造成这样令人遗憾的结局。
令人欣慰的是,年内贵州将有半数1700多万人口率先享受大病保险。到2015年,大病保险将覆盖全省。
5州市开展大病保险
今年以来,贵州省9个市(州)中已有贵阳、毕节、黔西南、六盘水及铜仁5个市(州)稳步推动大病保险工作。记者从贵州省保监局了解到,目前铜仁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西南州四个市州已正式开展大病保险工作;贵阳市已确定承办机构,但具体协议尚未签订。上述5个市州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均为中国人寿各市州分公司。
其中,贵阳、毕节、黔西南则是今年贵州省确定的第一批3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市(州。铜仁与六盘水则更早就已经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省保监局预计,上述5个市(州)全面启动实施后,年内将有1772万人参保,占全省城乡居民总人数约50%。
报销比例均不低于50%
《贵州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纳入大病保险,对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在已制定方案的市(州),实际报销比例均不低于这一数字,但各地起付线差异较大。
毕节市起付线为4000元,患者住院(含慢性病门诊费用)经新农合减免后,年度累计自付金额超过4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赔付,在赔付中采取分档赔付的方式,自付金额越高赔付比例越高,最低赔付54%,最高赔付90%,同时赔付不设封顶线。
六盘水市起付线为5000元,参合人员个人年度单次或累计自负的合规住院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的按70%比例进行理赔。一次医药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患病参合农民,减免后剩余政策内需农民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到承保机构的大病补充险报销,报销率为70%,两者叠加,农民患重病所花的医药费用,报销率可达到80%以上。
2013年贵阳市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也是5000元,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超出新农合支付报销封顶线的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且报销金额无上限,5000元以上至1万5的部分,按50%的比例补偿;1万5以上至3万的部分,按60%的比例补偿;3万以上的费用按70%的比例补偿。此外,参合农民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可享受大病二次补偿。报销比例按不同数额递增,以往一年一人最多能获得补偿12万元,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不设封顶。
铜仁市的起付线则达到10万元,即参合农民在同一年度内,因患重特大疾病累计医疗总费用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可获得市级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险管理补偿,补偿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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