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保险计划不承保被保险人在90日等待期内身患的疾病或出现的症状及既往病症。
7、若投保多份大众保险的“意外身故、残疾和烧烫伤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则大众保险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8、本保险计划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9、投保时,投保人有义务将该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条款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可投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此限。
10、本保障计划由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青岛、福建、苏州有分支机构,客户从新一站保险网购买,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您办理。
11、本保障计划不承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健康声明
被保险人需满足如下健康条件,否则大众保险不予承保。如有隐瞒或告知不实,保险公司有权不承保任何责任。
1、被保险人在最近2年内未曾在申请如寿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健康保险等任何保险计划时,被延迟、被拒保、或附加或修改任何承保条件(如增加保费或特别免责条款)。
2、未曾患有或者未正患下列疾病:器官移植、尿毒症、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心脏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等)、肝硬化、癫痫、精神疾病、糖尿病、残疾、植物人状态。
3、不存在下列任意一项:身体机能存在聋或哑,失明,脊柱、胸廓畸开,四肢、手足缺损或畸形,瘫痪;一周内体重增加或减少5千克;曾经或者正在接受透析、放疗、化疗或介入治疗。
4、在最近2年内,本人也没有因身患疾病,连续3天以上不能从事日常工作或活动(除外怀孕期间)。
5、不存在住院未痊愈或出院后至今未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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