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特色归纳:
1、涵括身故、全残与28种重大疾病保障;
2、60-69周岁每年可领取高额体检津贴;
3、70周岁即可拿回全部保额;
4、对重大疾病的理赔没有存活期要求,确诊即赔付;
5、可将满期金转为养老金领取。
让我们以一个具体案例来形象了解一下:
尚宝旺先生,现年30周岁,是一家公司的部门主管,年收入4--5万元左右,有基本社保,结婚3年,妻子是一般职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1周岁。尚先生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收入者。考虑到工作压力比较大,同时又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所以尚先生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可以同时兼顾重大疾病与养老的商业保险。他投保了海康“安康无忧”重疾养老保险计划,保险金额10万元,每年缴费3690元,缴费期为20年。尚先生享有的保险利益如下:
1、若尚先生在保单有效期内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之一,则给付10万元,本保险计划效力终止;
2、若尚先生在保单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则给付10万元,本保险计划效力终止;
3、尚先生60周岁至69周岁,每个保单周年日领取2000元体检津贴;
4、尚先生身体健康,在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可以一次性领取10万元满期金,作补充养老用;
5、如果有需要,尚先生可以将10万元满期金转为年金领取:
十年期固定年金:每月领取921元(10年合计领取110520元);
二十年期固定年金:每月领取517元(20年合计领取124080元);
终身年金:每月领取780元,直至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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