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InjuryInsurance)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废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健康保险(Healthinsurance)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
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第二,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
第三,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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