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商业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2016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也就是说,如果个人购买商业
健康险保费达到2400元,那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则调高为3700元。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的医保虽然覆盖面广,但保障额度不高,且设有医保目录,不保目录外的费用,难以满足百姓对医疗保障的品质需求。从示范性产品条款来看,税优健康险可以作为个人医保外的强有力补充。
业界人士介绍,税优健康险一方面是保障责任范围广:提供住院医疗费、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6种特定疾病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治疗)、3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门诊费报销;另一方面是保障内容范围广:
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
普惠+微利是健康险税优基本原则
据
百年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健康险税优的优势在于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让利于民,保险公司通过扩大承保范围、零初始费用、零免赔额、赔付差额返还等让利于民。其基本原则一是普惠,要求险企不得以既往病史拒绝承保,不得有地域歧视;二是微利,规定零初始费用、零免赔额,并要求险企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
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比如,客户当年度保障成本880元,若当年度公司未发生理赔,返还880元*80%=704元,进入客户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