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家购买商业
健康险用的是税后收入,而即将面世的“税优健康险”,投保费用将在税前列支,即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方式少缴纳部分个税。
按照监管层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照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保费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就是200元。当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在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下,该起征点最高将达到3700元。
据悉,允许税前扣除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支出的对象是: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
B销售还需等待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启动,试点地区包括广州、北京、上海等31个城市。
记者近日向太平洋人寿广东分公司、
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等多家险企求证,其确有推动“税优健康险”,但具体销售细节和产品费率还需监管层下发文件。事实上,部分保险公司近期正在微信平台上做预热,标注产品将于1月上市。
上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实施商业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披露了ABC三份不同的示范条款。
据悉,ABC条款分别适用于有
社保(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慢病门诊);有社保、对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有需求人群(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无社保人群(住院及门诊+特定门诊+慢病门诊)。从中可以发现,本次推行税收优惠的健康险,实际上保障的是医疗保障(与
重疾险、
护理险等同属于健康险范畴),主要报销住院和门诊费用。
本次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主要采取万能险的方式,包括
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两项责任。保障方面,“税优健康险”提供住院医疗费、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6种特定疾病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血液透析等)、3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门诊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