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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在保险条款中不可不知的7个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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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群都购买了保险,专家表示,隐藏在保险条款中不可不知的7个小细节需要了解。
   详细阅读条款很重要!不过,除了对条款约定清楚明白之外,条款背后隐藏的这7个小细节,保民们也不要轻易忽略。

  免责条款视情况可无视
 
  这是表示保险可以不受限制理赔了么?当然不是!
 
  无视免责条款实际上是为了保护保民,约束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行为的一项法律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明文规定保险限售人员应对条款内容作出书面(标注重点等)或口头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专业术语(非保险)歧义解释
 
  保险条款内容较为复杂,专业术语或是一些特殊情况多在条款最后几页作出释义列举。对于条款中按照以往格式条款订立的项目,如在理赔遇到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但对合同条款内容中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中作此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多免责
 
  免责条款里面项目虽多,但可别忘了,犯罪、酒驾、未成年驾驶、无照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是免责的默认范围。当然保险人在销售、理赔时也应对此做义务提醒,不强制要求进行详细解释说明。
 
  投保单与保险单不一致时,何为准?
 
  这是保险从业资格考试中最常见的试题之一,在常规的认知与规定中,答案是保险单无疑,投保单作为合同订立依据,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益,保险单多作为合同凭证之一或合同凭证本身(根据出单渠道类型而定),是合同的法律载体。因此在作解释时,应以法律载体为准。但在实操中,却未必如此。
 
  如导致投保单与保险单内容不一致的原因为保险人方面工作疏漏,且保险人对此未做出说明,则应以投保单为准;但若保险人发现不一致时向投保人告知并双方达成共识,则应以保险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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