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不含)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且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动,只需每年花上20元钱的保费,一旦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就能获得2万元的保险金额。这是记者在《南宁市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关爱保险项目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看到的好消息。
目标 覆盖率70%以上
全面放开两孩后,2016年,广西有超过30万个家庭选择了生孩子,84.36万新生儿中有45.53%是二孩。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拓展新险种,扩大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对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能力,南宁市卫计委经研究,制定了这个《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把居住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家庭所有成员定为保险对象。关爱保险保费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进行筹资,即当地财政补助一点、商业保险机构让利一点、计划生育家庭自费一点。市财政出资和商业保险机构让利50%,个人出资50%,每份保险市财政补助10元(有条件的县区可提高补助标准)。
《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后,筛选不少于5个群众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计生协会组织健全、经济发展条件好的村(社区)试点,力争2017年实现试点村(社区)保险覆盖率达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人数的70%以上的目标。
关爱 两个险种供选择
关爱保险险种共有两种:一个是关爱幸福家庭保险,一个是关爱女性
健康保险。
关爱幸福家庭保险投保人群为年龄0~65(不含)周岁,身体健康者;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投保人群为年龄18~65(不含)周岁,身体健康者。两种保险投保人群要求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