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55周岁或60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保险金。(该养老时更富足和优越)
4、满期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80岁时,还给你一大笔,真好!)
5、红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6、保障金
十八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十八周岁后养老金领取前非意外身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意外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养老金领取后身故,按尚未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需要保障的时候,保额特别高)
7、豁免金
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人性化的关爱,伴随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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