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范围:生满60天至65周岁
缴费方式:年交:10年、15年、20年交或年交至被保险人55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5年、10年、15年、20年、保障至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或75周岁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的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公司对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责任宣告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未满四周岁,则按下列比例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
给付比例(占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不足1周岁20%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40%
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60%
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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