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投资有风险
在投资人周祥提供的与银行的合同中,对于“委托资产由乙方(某家银行)选任的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到期日投资者获得回报与四国股票指数组合相对于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的相对表现挂钩。”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军说,这些专业术语并不是普通百姓能看懂的。这两年,李海军曾接过20多起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纠纷的法律咨询。
从律师角度来说,投资者都知道“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但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却估计不足。很多投资者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类型、特点从合同条款中无法获得清晰完整的认识,有的甚至不看合同,只是单方面信任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盲目投资。“出现了亏损才想到去研究违约责任”。
“可因为在合同上又挑不出错处,致使消费者很难维权。”沙依巴克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理审判员卓亚奎没有审判过一起客户与银行纠纷的案件。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当客户到律师这里咨询时已被判定案件不可能打赢,所以更不可能上法庭。
“因此,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看清合同。”曾遇到过多起银行理财产品纠纷的新疆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卫东说,在阅读合同时要注意三个原则,一是由后及前。要看懂说明书,不妨先看后面再看前面,因为风险提示大多出现在说明书的末尾;二是由浅及深。因为浅色字是被故意淡化的,避免被投资者过分关注;三是由小及大。先看小字,再看大字。多数情况下,潜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亏损会被隐藏在小字号的说明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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