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费方式多样。交费年期弹性可选择,合理规划个人财务。
2、年金领取时间灵活,领取次数有保障。领取时间提供五种选择,满足阶段人生需求;十年每月固定领取,利益充分保障。
3、现金价值累积,享有多种利益。提供保险单借款、保险费自动垫交等多项权益。
4、高度残疾保障金,体现人生尊严
5、享受分红,额外惊喜。专家理财,充分享受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
年金:被保险人生存到首个年金领取日时,我们即开始在每个月的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10%向您给付年金。开始给付年金后,不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年金的给付期限均为10年,即年金给付次数为120次。
本主险合同有计划A、计划B、计划C、计划D及计划E五种可供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这五种计划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分别为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及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身故,我们将不给付“身故保险金”。
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前发生高度残疾,我们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含)发生高度残疾,我们将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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