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率不等同于收益率
尽管分红险迎合了市场的胃口,但实际上分红险的分红完全取决于险企的盈利状况,不能成为银行储蓄的替代品,它的本质仍然是保险产品,投资只是其附属功能。
此前,导报记者接到多起投诉,称2008年购买的各种分红险到期后分红的收益过低,甚至不如银行同期存款的利息高。一位读者称,在2008年购买了某保险公司5年期10万元的的分红险,但今年的分红相当低。读者提供的图片信息显示,满期金为106100元,红利为5835.74元,红利利息为524.7元,总计112460.44元。如果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为2.925万元,两者相差近1.7万元。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红利的计算基数并非保费,也就是说分红率并不等同于收益率。其实,保险公司要扣掉运营开支、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等各项费用后,才进行投资运作,市民买了1万元保险,保险公司拿去运作的资金可能只有几千元,而且分红时,保险公司也不是把当年所有收益都拿去分。
此外,“复利计息”的说法确实很诱人。复利是指在每经过一个计息期后,都要将所生利息加入本金,以计算下期的利息,也就是通常说的“利滚利”。“但是保单复利计息中可能存在两个没有解释清楚的问题,一是推算复利收益时的分红是假定的,二是保险复利计息时计算的只是分红和返还的生存金,并不包括投保人每年交的保费。一般来说,复利计息的初始本金只是首年的分红,而首年的分红往往很低。”孙璞说。
导报记者注意到,所有的分红险条款中都有这样一句:红利是非保证的,其发放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而一些保险销售员为了卖保险,通常会混淆概念,并且大肆宣扬以往的投资回报率,或者夸大分红功能,误导投保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