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家里有6个小孩,他排行老四。5岁之前,刘德华和爷爷住在香港大埔镇泰亨村。5岁之后,他被父亲带进了城市,一家人开了家杂货店,早上卖豆浆、油条,中午卖咖啡、糕点。而他就负责用粉笔在黑板上写菜名,他的一手好毛笔字就是这样练出来的。除此之外他每天还要负责洗三四百只碗,他说:“所以我现在最恨洗碗!”
刘德华小时候特别顽皮,读小学时和同学打赌,谁敢穿着妈妈的衣服来上学,谁就赢5元钱。同学们都没有当真,但他是认真的。第二天,刘德华穿着妈妈的旗袍去了学校。结果,所有人都没敢穿,只有他,虽然赢了5元钱,却被同学当笑话说了一个学期。
有一次,刘德华和姐姐在自家店里干完活,就拿着爸爸妈妈的钱去吃夜宵,路上只见一群人围在一起赌钱,姐姐感觉很容易,且每一把她都能猜中。
刘德华此时动了心,他把钱交给姐姐,怂恿姐姐一试身手。可惜他们的第一次“投资”就血本无归。父亲气得将他吊起来狠揍了一顿。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刘德华很小就学会了节俭,中学毕业那年他找了一份送货的工作。当他知道除了工资外,每天还能拿到20元的车费,他将坐车的钱省下改乘渡轮,下船后再走上一大段路回家。为省下这20元钱,他整整走了一个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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