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问题,法院建议:
一是建议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和培训,禁止在推销产品时进行误导销售,并且要书面及口头提示投保人退保等面临的风险。
二是建议保险公司要分散投资风险,避免给客户造成巨额亏损。三是建议保险公司对该类产品的风险及收益制作详细并能引起投保人注意的书面提示,并应向投保人进行解释说明。四是建议投保人在购买该类产品时应充分解读合同,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产品,转变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就是银行储蓄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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