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基本原则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发展投资理财业务,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以保证其发展路径的正确。
创造收益原则。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就是要转变为客户创造收益的方式,这就需要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和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因此,银行在投资理财业务方面,应该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高质量投资理财产品和服务,为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客户创造收益作为发展原则。
控制风险原则。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理财服务时,应严格遵循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借道投资理财业务高息揽储、变相降低授信门槛以及进入资本市场等行为,防范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
服务全局原则。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时,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监管部门的调控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保持高度一致。当通胀压力较大、货币政策收紧时,要避免社会资金借道投资理财产品形成变相的信贷投放,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当国家限制某一产业发展时,要避免社会资金借道投资理财产品流向该产业,影响产业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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