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依然存在的超短期产品系列来看,这类产品的发行已经常态化和系列化,发行时间主要根据产品的接续需要而定,从而消除了银行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在月末、季末变相调节存贷比等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的嫌疑,这也是现存产品系列在监管层对超短期产品严密监管下得以生存的主要原因。超短期理财产品没有消失,也不应该消失,该类产品不仅可以向有短期资金头寸的投资者提供保值增值的渠道,同时增强了银行在理财产品发行期限和流动性安排方面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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