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保万能险,前端初始费用的递减和持续交费有奖机制,益励培养投保人的长期投资理财习惯。
万能险所设计的前端初始费用的递减和持续交费有奖机制:一方面,通过初始费用的比例由高到低直接攸关投保人用于投资资金多少而决得益的厚薄,一般呈投保时约定及投保后增加和投保时约定追加的,无论取何种保费期交方式,第1年被扣除的最高如分别为60%、10%和10%,后递减至第6和第10年的如均为4%和2%,直至再往后的可能为零;这相应说,第一笔保费中真正用于赚钱的,只有如40%甚至更少而证投资的利用率最低,后再依次递增,有不少寿险公司如在第11个保单年度后初始费用就减至为零,所交保费就能100%用来投资赚钱了。另一方面,亦有寿险公司在合同条款中,明设如自第4保单年度起,符合“第一,自合同生效日起3年内的每一期应交期交保费,均在交费日期或其后60日宽限期交纳;第二,以前各期期交保费已交纳,且当期应交期交保费在约定的交费日期或其后的60日宽限期交纳”,就能得该寿险公司的等于当期应交期交保费如2%的持续交费特别奖励等,并增记于保单账户现金价值中。这再明白不过了,是在激励“长期投资”;会励有心的投保者不辍对期交保费的坚持续交,益于对投保人的长期投资理财习惯地培养。
四、投保万能险,“保证利率”和“浮动利率”使投资赚钱的保费资金保本能增值。
“保证利率”是寿险市场投资理财产品中,唯万能险所独有。并,保监会还要求万能险的保证利率不低于1.75%,而实践中不少寿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3--5年内的保底收益率拨高如定在了2.25%--2.5%;这是寿险公司承诺给投保投资人的,即不管其经营如何,都是有保证的,所以投保人注入投资账户中的那部分用于赚钱蓄财的保费资金是始终不会亏损的。除这外,还有象和分红险和投连险一样有的上不封顶的“浮动利率”,在与寿险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挂钩中,一般每月都能从有一个实际总包含在变动的“结算利率”中大于“保证利率”的那部分所带来的且是采用复利方式计算的增值收益。
需要说明的是,万能险的“结算利率”虽一般与市场的存款利率呈同向变化,但同时一般又受寿险市场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以丰补欠平衡式分红”机制和竞争规律的作用下,是不会低于其“保证利率”的,且常规情况下由所含“浮动利率”所带来的投资分红收益也总是存在的,尽管其时有高低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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