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某款旅游意外险为例,原价15元保费保障6天的旅游意外险,打完七八折后只需要10.8元保费就可直接上网投保;而以某款医疗健康险为例,原价380元的保费可以保障全年的医疗健康保险,打完折之后保费为176.7元,折扣甚至五折。
不过记者发现,根据网销平台成交记录可以看到,消费者对于部分“打折”的保险产品并不感冒,多款产品甚至一天都卖不出一款,部分产品甚至累计销量都不足上百份。
根据中保协的统计,去年前三季度,51家寿险公司的寿险网销保费收入为257.2亿元,其中万能险保费收入累计171.5亿元,占人身险网销业务的66.7%,相比而言,去年上半年万能险占比超过90%。
不过业内专家坦言,保险产品直接打折或存在打擦边球嫌疑,“保费打折相当于是一种变相返佣,是有悖于保险法的。”
记者观察:网销保险产品宣传更为规范化
记者发现,在宣传页面上针对高收益保险产品的宣传已经不见了“超低门槛”、“超短期理财”等字眼,与之相反,险企会在显眼的位置注明保底利率,在信息披露方面,珠江人寿、弘康人寿不仅罗列了过去半年的历史收益,说明了费用收取情况,更是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进行说明,“包括银行存款、回购、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渠道。”
事实上,最为新兴的网销渠道,共有10家公司的网销业务占比超过10%,其中两家公司的网销占比在50%以上。业内普遍认为,借助互联网业务,一直受制于网点的后发的中小公司,更有意愿进行尝试,试图实现“弯道超车”。
监管:保险网销严禁 违规承诺收益
业内专家指出,未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趋势或呈现小额、海量、高频以及碎片化等特点,主要体现在价格低廉、保障时间缩短、保障范围收窄、条款简单、标准化等。
保监会此前公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而对于此前网销当中返还现金券、送电话费这类促销手段,上述意见稿也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以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
此外,险企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资质,除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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