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终结裸奔 既是规范也是机会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近年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可谓狂飙突进,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亟须进一步解决。目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互联网保险终结裸奔,这既是规范也是机会。
明确互联网保险主体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互联网+”这一概念,旨在通过结合传统行业和互联网优势,达到全面的产业升级和更新换代。在此背景下,保险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子板块,其触网进程显得更加引人注目。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普及,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已成为保险机构销售和服务的新兴渠道。近年来,中国互联网保险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为保险业注入了活力,但也存在销售行为触及监管边界、服务体系滞后和风险管控不足等风险和问题,亟须进一步解决。”谈及《办法》出台的背景,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保监会之所以制定《办法》,就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规范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保险近两年迅速进入公众视野,消费者可在手机APP上购买航空
意外险,可以在淘宝购物时买退货险……这些已经成为再平常不过的互联网保险场景。
在互联网保险“走入寻常百姓家”的同时,行业发展也伴随着“痛点”和争议。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开发深度不足;有的产品偏离保障实质、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线上与线下资源整合能力不足等。
此次,《办法》明确了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定位,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为业务准入设定了门槛,厘定了市场竞争秩序,文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当属保险公司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
人身意外险、
定期寿险和普通型
终身寿险。
“跨区域经营对中小险企是重大利好,意味着中小保险公司不再需要设置大量的分支机构就能实现异地扩张、布局,获得低成本扩张机遇。”全球同方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第三方平台监管
为了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很多保险公司不仅自己搭建网络销售平台,还同一些第三方平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