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内控指引有望扩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近期监管层出台的“1+N”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体系之后,针对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保险资管产品、金融衍生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的相应配套指引有望陆续出台,扩大险资运用内部控制指引范围。
另外,近一个多月以来,监管层连续发出对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警示,并从制度设计上完善风险控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险公司资产配置方面,需要关注潜在的风险和问题。除了利率下行可能带来成本收益错配和利差损风险外,部分公司存在“短钱长配”现象,也已经埋下了隐患。“当前,一些保险公司的部分负债端业务呈现期限短、成本高的特征,如果这部分资金集中投资于股权、不动产等变现能力较差的资产,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保险资管机构负责人士表示,从市场环境来看,经济去杠杆化导致信用风险加大,固定收益类投资风险隐患将显著增加。随着利率步入下行通道,保险资金整体投资收益率也面临考验。在市场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权益类投资尤其需要谨慎对待,避免对偿付能力构成不良影响,从而带来制约业务开展的后果。
同时,据了解,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各家保险公司正在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根据监管要求,2016年4月30日前,保险公司要提交外部审计报告。这是国内保险机构首次被要求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外部审计的结果,将作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要件、资金运用创新业务试点审慎性条件以及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评价事项。
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保险机构被要求聘请符合条件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审计。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举一方面是为了促进保险机构健全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并确保得到有效的实施;另一方面则可以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引入独立第三方审计力量,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在提供专业技术、揭示风险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形成独立、多元的监督主体和市场约束机制。监管部门将考虑对于第一年的审计报告会采取相对容忍的态度,以暴露问题和揭示风险为目标。
曹德云表示,外部审计不是给保险投资念“紧箍咒”,而是督促保险公司梳理现有管理体系的缺陷与问题,明确内部管理目标、原则和方向,进一步强化内控水平,提升内控能力,为深化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
在内审方面,保监会也在推动相应工作。近日印发的《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提出,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资保险、再保险分公司等均纳入监管范畴,全面覆盖保险公司风险,并通过内审机构设立、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等量化指标保障独立开展内审的客观条件,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同时鼓励集中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