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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P2P“嫌隙”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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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尽管监管层尚未发文正式叫停保险公司与P2P平台的合作,但是,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将与之相关的“账户资金安全险”悄然下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方面的风险向保险领域传导。
 
  事实上,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保监会已经逐步加紧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从风险提示,到2016年初的重点排查,监管层越发重视此类风险。
 
  2014年下半年,一些险企销售人员以保险公司名义推荐、销售P2P平台理财产品,结果由于平台负责人跑路导致个别保险公司陷入舆论危机。随后,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指出上述行为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明令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2015年2月,保监会在发布的《关于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的风险提示》中明确指出了一些不良销售人员借口保单升级,怂恿消费者退保并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后将资金转移;4月,保监会发布《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的通知,指出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10月,保监会修改《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将通知中的“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全部替换为“从业人员”,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
 
  伴随着更多风险跨界问题的逐渐暴露,保监会监管也不断升级。2016年1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针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重点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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