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复合增长逾200%背后:互联网保险3难题当道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现阶段,适合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包括银行卡盗刷资金损失险、运输运营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险、航班延误保险等体现责任单一、易于理赔的保险产品。
不过,问题与风险如影随形。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部分‘类保险产品’,模糊了保险与服务的界限,明显是依照保险原理开发销售,但是由于其开发者是未取得保险机构资质的第三方平台,因此在销售中不自称‘保险’,而改叫‘服务’,但是存在是否合规、潜在的风险如何更好地管控等问题,值得进一步观察。”
此外,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些互助平台也值得关注。有的互助平台以类似重疾保险互助计划形式出现,有的以类似
意外保险计划形式出现,在短时间内集聚社会公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但在确保社会公众利益、资金安全、不发生风险性事件等方面是个考验。
不难发现,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模糊了传统保险的行为边界,也对传统保险监管的机构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虽然保监会已经叫停了个别类保险产品和机构,但是未来如何对类保险产品和机构进行界定,如何做到在鼓励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的同时,又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公平健康运行,还需进一步明确监管思路和边界,明确市场导向。
自营和第三方平台“相爱相杀”
万变不离其宗。对互联网保险的观察,离不开对其主体的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提出,我国互联网保险存在4种经营模式,即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保险中介自建网络平台、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和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具体而言,这4种经营模式利弊皆存。比如,保险公司虽然具备产品设计能力和牌照优势,但是自建网络平台缺乏流量优势;专业第三方网络保险销售平台虽然具备流量优势,但是缺乏保险产品的专业设计能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虽然兼具流量和牌照优势,但是经营范围有限,且难以在线下开展业务。
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当属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与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的流量之争。《报告》表示,由于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知名度、客户量不甚理想,使其不得不争夺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流量资源,甚至演变成恶性的价格战,如航空
意外险合作的渠道费用高达90%以上,投资型保险产品竞争则表现为单纯的比拼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