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退保未必划算
既然投资型保险可继续持有,那么普通寿险产品究竟是留还是退?
其实,对于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医疗险等产品,因为它们都是以保障为主,储蓄功能较弱,它们的定价因素主要是考虑死亡率或疾病发生率,因此,对于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投保人可以放心继续购买和持有。而对于普通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少儿教育金保险等传统固定利率产品,由于其中包含的储蓄因素较重,利率在其定价过程中起到的影响作用较大,因此如果银行的储蓄利率在不断上调,那么,这几类保险产品的收益功能就显得相对较弱了。
理财师的建议是,不主张盲目退保,因为退保并非全额退款,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投保时间长短来扣除一定费用,反而得不偿失。某些情况下,退保导致的损失可能要大于银行存款利率提升带来的收益。更重要的是,一旦退保,今后家里的保障可能就会全部或部分缺失,而且,退保之后,很少有人会想到重新购买保险,因为公众本来对保险的接受度就不高。这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损失是很大的,那意味着家庭可能存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另外,如果选择退保,今后即使想要重新购买保险,也不一定能买到。因为此时,你的年龄已经变大,年龄因素对保险费率也有不小的影响,可能因为你的年龄增大,保费更贵了。同时,如果此时你的健康状况不好了,那么就可能面临无法购买重大疾病险等健康医疗类保险的尴尬。
所以,如果要退保,必须考虑各项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况且,长期的保险通常是选择分期缴费,有时候,保费稍微高一点点,只要保障在,服务在,对家庭经济支出不至于造成压力,不妨还是选择继续持有为好。
这件事也从另一个侧面提醒所有的投保人,在购买和安排家庭人身保险的时候,一定不要过于重视保险的储蓄功能。不能简单地将保险产品同其他金融产品相比较,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而不是投资,这是其他理财产品所不能替代的。保户如果仅仅是为了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而选择退保转投其他金融投资产品,这种以保险作为投资方式而不是保障方式的投保观念,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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