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此风险测试,但大多数分红险可以纳入保费收入。以国寿热销的“美满一生”分红险来说,“美满一生”为即期年金保险且包含生存金,按照新会计准则判定为保险合同,其保费收入在新旧两套准则下保持不变。
上海某大型保险公司产品部负责人称,“个险和银保渠道的分红险和传统产品,基本上能够满足保险合同的要求,因为这个要求实际上不高,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只要在一个时点满足保险风险比例大于等于5%就可以了。”
太保团险影响悬疑
太保的脱身缘自其没有投连险产品,并在2009年几乎停售了万能险。
2008年、2009年,太保万能险保费收入(无投连险产品)分别为146亿元、12.33亿元,占当年所有产品保费收入的24.1%和2%。2010年1-2月,太保万能险保费收入为2.99亿元,占所有保费收入的1.5%。反观2008年1-2月的相应占比为57%,2009年1-2月则滑落为3.4%。
同国寿的情况相似,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分红险和传统险保费收入影响较小,仅从保费收入的改变来看,其实施对太保产品策略影响较小。
不过,太保寿险此前首次公布的新会计准则下的保费收入显示,其2010年1月的原始保费收入与旧会计准则的统计数据相比减少了13.6%。
即使所有万能险的保费在新会计准则下都不能算为保费收入,对太保寿险的影响也仅为1.5%,这与13.6%的减少相距太远。合理的解释或许是,太保寿险有一些分红险和传统险未能通过重大风险测试,进而不计入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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