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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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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人寿推出的“福禄”系列产品突出“理财+保障+投资”的特点,客户均可以享受“两年一返、固定收入”,因此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可见,“福禄”产品确实是“理财+保障+投资”的新型产品,难怪还未上市就受到众多消费者的关注,究其原因,这种产品恰好符合了广东市场老百姓保本有息兼保障的理财习惯,真正满足了消费者的保险保障和投资需求。

  从2010年4月5日起,生存金及红利,不领取,则按照每年3%的复利率进行计算!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况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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