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这是监管部门继2006年《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2010年《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之后,再一次对银行保险加强了监管。
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作为普通投保者自然是欢迎的。不过屡次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保渠道此前的“问题多多”。坐等监管部门的治理,显然不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对于普通投保人而言,对银保多一些了解,多一点防范意识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银保决不类似定存
打着存款的主意进入银行,拿着一张银保保单出门。这是许多银保投诉者投保环节的真实写照。目前银保销售环节最大的误导就在于将银保产品与银行定期存款产品相提并论,夸大了银保产品的收益属性,而对银保的费率及退保损失避而不谈,让银行客户觉得这是一款更优秀的定期存款替代品。
保险是保险,存款是存款。在众多投资产品类别中,如果说国债、部分稳健型理财产品与存款类似可以作为替代品还算贴切,但是银保尤其是近期大行其道的期交分红型银保产品,与存款的结构可谓是相去甚远。定期存款,最坏情况不过是提前支取时按照活期存款计算利率损失点利息收入。而银保产品因为其产品结构,有着不低的退保费用对于趸交型产品而言,第一年的退保损失可能是10%左右,若是期交型产品,更可能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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