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年人口的分布来看,农村老年人分布较多,而目前我国并无统一的养老金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数额尚且千差万别,最为广大的农村恰恰是养老金覆盖最为薄弱的地方。大量的老年人口来自农村,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意味着绝大多数人处于养老无保障或保障水平较低的状况。农村养老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经济状况。
全国政协委员、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提出,今后养老设施应当作为公建配套。他说:“目前部分城市建设了养老社区,但是一个社区里全是老人,缺乏生机与活力,也不利于老人生活。大量的房地产开发与养老事业脱节,这为后期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造成困难。为此,我建议:将养老院作为公建配套,列入规划审批。”政府在房地产开发的规划设计中,比照居民公共用房、车位配置等公建项目,将养老设施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列入规划设计审批。
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
虽然老龄事业面临重重挑战,也有一些可喜的现象表明,政府已开始重视老龄工作,更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建立中。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近几年来,湖北省内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且向贫困老人倾斜,各项保障机制正在不断规范和完善。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理工大学教授林宗寿提出构建居家社会化养老体系。居家社会化养老是一种以社区为依托,以完善的网络服务系统和平台为载体,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化人员与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方式为社区内的老人开展服务的模式。这种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能集中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既可减轻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又可满足老年人“恋家”情结,还能节省国家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
社区可以根据老年群体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整合资源,在满足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等共性化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满足老人的个性需求。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二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独生子女死亡及残疾家庭、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三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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