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大学教育金
在18-21周岁期间,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等同于保险金额30%的大学教育金,连续领取4年,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成长基金
在25周岁,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同于保险金额80%的成长基金,保险合同终止。
3.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额、当时现金价值、已缴保险费减去已领生存保险金三者之中的最大值,保险合同终止。
4.红利给付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将根据上一个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于保险单周年日后将红利分配给客户。
备注基本保障:
1、大学教育金:阳阳在18、19、20、21岁时,每年可获得30000元的大学教育金
2、成长金:阳阳25岁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成长金80000元
3、身故全残保险金:如果阳阳发生最不幸的事情,我们将向王先生给付保额、现金价值、总缴保费(扣除已领取教育金)三者中最大值,外加保单累积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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