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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满人生”-中国人寿再添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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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继年初喜迎开门红,推出首款返本还收益的“福禄金尊”(分红险)之后,国内寿险龙头中国人寿又重磅推出了一款全新升级的“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产品集理财、养老、保障于一体,是一款全新多功能,能满足不同理财需求的分红险产品。
  凡出生28天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福满一生”,交费有5年和10年两种选择。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也可在55周岁和60周岁中二选一。“福满一生”的特点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给付项目多,包括特别生存金、关爱金、福寿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领取福寿金年龄前,每年按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同时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关爱金。

  福寿金:按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55周岁或60周岁)到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满期保险金:年满75周岁,被保险人可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得到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在18岁到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有两种情况,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除此以外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福寿金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在180天内身故,若被保险人未满18岁:则将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至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与所交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谈及分红,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将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此外,“福满一生”具有保单借款功能,确保资金灵活,当客户急需用钱时,就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获得急用现金。

  新品亮点二:量身定制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

  “公司可以根据客户自己选择的交费方式及领取年龄定制个性化的保险方案。‘福满一生’能满足少儿、中青年、中老年、私营企业主等各种客户的多种需求。”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少儿市场,人们的关注点往往在子女教育上。“福满一生”的生存金快返还可作为少儿成长教育金、婚嫁金;等孩子长大后,父母也可将福寿金用于自己安度晚年。对于高端客户,可以通过给孩子买这类分红险传承财富。

  如果是正处于中青年的客户,则希望财富安全、稳健理财,既能保证日常生活品质,又要年老时有尊严。这个时期的高端客户则关注合法避税、资产保全。他们不在乎短期收益,希望守住财富,保全财富,转移财富;同时将保单质押功能当做企业经营财务应急中心使用。

  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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