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取决保险公司经营
3%的分红水平难不难达到?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我们不能向客户宣传产品分红能达到几个点的水平。”中国人寿一位客服主管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根据2009年末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做简单对比,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
因为这一原因,在记者走访的多家银行网点中,当问及分红情况时,理财人员大多会向记者强调“分红不是固定的”,并谨慎婉拒给出大概的参考值。
不过,理财人员还是乐于通过一些模糊解释,尽可能给予客户信心。2月24日,肇庆市某农村金融机构分行一位理财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客户强调,“分红绝对没问题——股市从6000点下跌到今天的水平,什么风险没经历过,但从没有试过没有分红。”
一些理财人员也会透露出往年的部分分红信息。在肇庆市西江北路一家银行网点,一位客户经理就某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告诉记者,在2009年、2010年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25%时,该款产品综合收益可以达到3%。而在几年前一年定期利率为4.14%时,该保险公司产品的综合收益甚至可以高达6%-7%。
“保险公司的资金效益与整个存贷利率的水平有密切关联。总体而言,不少分红型保险的收益会比定期存款高一点。不过,由于分红情况受保险公司经营能力影响较大,具体也得结合保险公司来考察产品。”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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