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停售
分红型健康险产品带来的震惊还源于该类险种历经八年停售。
从2002年开始,既有分红又能保重疾的健康分红险上市受到热捧,一度占据了人身险市场将近一半的份额。但健康险期限往往较短,而且当时保险公司投资渠道非常有限,保险资金运用需要较长时间,短期内实现高收益、高回报的分红并不现实。
同时,这种带分红的健康险给公司带来了高成本。“公司需要额外对分红型健康险投入账户管理等成本。代理人销售时也不易解释清楚,容易出现承诺高回报率的销售误导现象。当时,有的公司通过健康险分红功能获得了大量保费收入,但投资水平等不足以控制这些产品的赔付风险以及分红支出。”上述寿险公司精算人士回忆说。
2003年5月,保监会发布《个人分红险精算规定》称,分红保险可以采取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保险公司不得将其他产品形式设计为分红保险。这一叫停令意味着健康险不能再分红。
随后不到一个月时间,保监会再度发出通知:各寿险公司正在销售的新型产品,不符合《精算规定》的,2003年10月1日起停止销售。
保监会当时对于停办分红健康险的原因解释中清楚地体现了监管层对于控制赔付支出风险、健康险回归保障本义的考虑:一是健康保险风险大,管理复杂,加上分红的因素之后管理难度更大,不利于公司风险控制;二是健康保险主要的功能是保障,价值增值的功能不强,消费者购买健康保险应当着眼于其保障功能;停办分红健康保险,开发非分红健康保险有利于促进健康保险回归保障的本意;国外没有分红健康保险,中国的所有外资公司也没有开办分红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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