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适宜的保险产品”,建议从纠正保险产品与消费者错配风险入手,进一步加大对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
一是探索建立保险产品与消费者适配性的筛查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保险产品所适宜的消费者类别、区域范围、销售渠道等进行全面筛查评价,限定各款产品适宜销售的消费者范围,并将有关筛查评价结果报监管部门备案;监管部门可据此对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客户选择的适宜性进行监督。
二是推动公司改进保险产品销售的考核机制,将产品销售适配性作为其业务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考核激励上纠正保险销售人员为完成销售任务而盲目推销保险产品的短期行为,最终促使保险公司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消费者,减少和避免销售误导和错误销售行为。
三是加快建立产品信息的公众查询和风险提示机制。在当前推行车险和意外险保单信息查询的基础上,应加快建立涵盖所有保险产品的具有行业统一标准的通用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在产品信息披露中要特别明示各款产品的适宜人群范围、相关风险点等,从而让消费者更加明白、安心地消费,促进保险业社会公信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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