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基本保险金额的50%
18周岁及以后:基本保险金额
保费返还
被保险人在约定的祝贺金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本公司除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
2、生存给付
祝贺金
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全残)至合同约定的祝贺金领取日,本公司给付祝贺金,祝贺金数额等于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祝贺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45、50、55、60、65或70周岁,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祝贺金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祝贺金领取日为祝贺金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全残)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红利分配
若本公司确定有红利分配的,则该红利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分配给投保人。本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红利留存在公司的红利账户,按本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时或合同终止时给付。在合同终止前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给付红利的,给付金额不超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的累积红利。除保险期间届满合同终止外,发生身故或全残给付、合同解除等其他合同终止情形,或保险合同减额交清的,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年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在同一保单年度内,若本公司改变红利累积利率,在该保单年度内仍适用改变前的累积利率。
投保示例:
王先生,30周岁,年交保险费10000,20年交清,约定祝贺金领取为60周岁,选择累积生息红利领取方式。
60周岁祝贺金领取日前如不幸身故或全残,除领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可无息返还已交保费;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122400元;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61200元(但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为6120元);
60周岁祝贺金领取日可获得祝贺金200000元,或者选择转换为养老年金,按目前年金转换标准,若选择年金领取至85周岁,每年可领取年金10828元(不含增额红利部分)(仅供参考,实际领取数额需按转换当时的标准);
至88周岁期满时,可获得祝寿金61200元;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演示如下:以低档红利演示计算,到王先生45岁时,可享有累积红利19883元,到87岁时,可享有累积红利211477;
以中档红利演示计算,到王先生45岁时,可享有累积红利29859元,到87岁时,可享有累积红利318337元;
以高档红利演示计算,到王先生45岁时,可享有累积红利39835元,到87岁时,可享有累积红利425198元。
注:1、红利分配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不确定的;
2、该产品中途退保会有损失,若客户中途退保会有损失,具体退保金额需参考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表。
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承保公司简介: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保险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推动和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为经营理念,不断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太平洋寿险致力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来源: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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