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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险”与婚嫁无关 多半是保险公司造“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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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条有关“婚嫁险”的微博引发了广泛关注。

  而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同样在24岁也可领取一笔保险金,但此时变成“创业金”。按照微博,记者找到涉及的保险公司,其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这是该公司1992年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隶属于儿童险,不过早已停售,而沈阳投保的更是凤毛麟角。“即父母在孩子小时候开始投保,每年投保一笔资金,当孩子年满22周岁时返还,名曰:‘婚嫁金’,但实际上,无论是否结婚,这笔钱都可领取。”

  与婚嫁无关,多是保险噱头

  其实关于保险误解不止这一个,比如在一些普通险种中,夫妻可以共同购置保险,就美其名曰“爱情险”。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

  在去年《新婚姻法》公布后,就有保险公司开发了一种婚姻险,约定权益归属只为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方。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婚姻险”性质上仍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不会对离婚损失作出赔偿。因此,所谓的婚嫁险就是一份普通的儿童险,约定被保险人到了某一年龄就可以领取婚嫁金而已。

  刚刚给女儿买了份万能险的张女士说:“其实叫什么无所谓,关键看重的就是其理财的功能,比储蓄还是要高一点。现在每年为儿女交一万元的保费,等到她上学、就业、结婚的年龄,都会领取一定的保险金,至于干什么谁会过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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