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障
若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金先生所交全部保费)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保险金,即90万元;
若因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即60万元;
若因以上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额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即30万元;
非意外身故: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则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额。
残疾和烧伤保障
残疾和烧伤保障:若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将按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保险金额按比例进行给付。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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