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反还已缴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保单红利
1年度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分配的红利累积生息,于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解除合同或身故时,给付上一年度末的累积红利。
2特别体恤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除了上条规定红利以外的其他红利,则将该红利以特别体恤金的形式与身故保险金同时给付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三保单质押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经投保人书面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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