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燕,31岁女,选择鸿利年年——年金分红保险,年储蓄2万元,平均每月存1666元,储蓄10年,可得到以下利益:
1.生存金:投保之日起,第三个月给付年金基本保额的3%即2131元,以后每年合同生效日给付2131元,55岁开始每年合同生效日给付年金基本保额的保额9%即6393元,直至保险期间届满(80岁)。若不领取,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2.红利:每年参与公司的红利分配,若不领取,以年复利累积生息。
3.祝寿金:保险期间届满(80岁)时,给付保额两倍祝寿金142044元,本合同终止。
4.身故保障:若在保险期间届满(80岁)前身故,返还所有已交纳保费20万元,本合同终止。
年金转换:上述的年金和年度红利可以按照复利累积生息,在合适的时间随时支取,从而满足不同人生阶段的财务需求。
1.子女教育金:在您48岁(孩子18岁)时,累积的年金和红利合计约为120000元,作为孩子的大学教育金,随时支取。同时,每年的年金和红利继续累积生息。
2.子女婚嫁金/创业金:在您54时(孩子24岁),累积的年金和红利合计约为50000元,可以作为子女的婚嫁金或创业金。
3.补充养老金:在您55岁时,年金和年度红利合计约为10000元,作为每年的补充养老金,一直领取到80岁,合计领取200000元。
4.祝寿金:在您80岁时,一次性领取140000元,合同终止。
(作者:陈颖 北京 太平洋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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